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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十八日对中国最大网络赌博案作出终审裁定,二十名被告以开设赌场罪被判刑。其中,主犯谭志伟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千万元人民币。
据法院方面介绍,自一九九九年以来,香港人谭志伟、谭志满兄弟在与中国毗邻的缅甸迈扎央、木瓜坝等地开设“新东方”赌场,采用现场赌博、网络电话投注和网络直接投注等方式,吸引大量中国公民参与赌博。新东方赌场在互联网上开设了多个赌博网站进行网络赌博,并秘密将网站服务器托管于广州、东莞等地。该案其中一个赌博网站,自二00六年八月至二00七年三月期间,涉及参赌资金高达八十六亿八千万元人民币,幕后老板从中获利超过两亿元。
法院称,该案涉案金额之大、参赌人数之多、区域之广、技术含量之高、影响之大,都创下中国赌博案之最。今年八月十三日,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谭志伟犯开设赌场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千万元;其弟弟谭志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另外十八名被告也分别获刑。一审宣判后,谭志伟以自己的行为不应由中国大陆的司法机关管辖为由,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谭志伟等被告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开设赌场,长期从事犯罪活动,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严重的犯罪后果,属情节严重,均构成开设赌场罪。“新东方”赌场虽然开设在缅甸联邦境内,但其主要客源为中国公民,参与的赌客投注行为多发生在中国境内,赌场工作人员的来源、网络线路的秘密租借、车队的设立、赌客的接送、银行资金的接转、网络服务器的托管与藏匿等均发生在中国境内。本案是部分犯罪行为和结果发生在中国境内的跨国犯罪案件,已严重妨碍中国社会管理秩序,侵害中国的边境管理秩序、金融管理秩序。因此,谭志伟及其辩护人提出本案不应由中国司法机关管辖的意见不成立。
十一月十八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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