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部备案号 滇ICP备05000110号-1
- 滇公安备案 滇5301030200011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B1.B2-20181647、滇B1.B2-20190004
- 云南互联网协会理事单位
- 安全联盟认证网站身份V标记
-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许可:滇D3-20230001
- 代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新网数码
为使用蓝队云融合CDN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融合CDN SLA服务等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SLA”),以及《蓝队云服务协议》。本协议包含本服务的定义、服务可用性/服务成功率等级指标、赔偿方案、免责条款等相关内容。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
除非您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请您不要购买本服务。您单击“同意”、“下一步”或您的购买、使用等行为或者您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在您与蓝队云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服务内容
蓝队云融合CDN(内容分发网络ContentDeliveryNetwork)服务将源站内容分发至全国所有的节点,将用户网页/图片等资源自动分发到用户购买了蓝队云服务的融合CDN节点中,从而缩短用户查看对象的延迟,提高用户访问网站的响应速度与网站的可用性,解决网络带宽小、用户访问量大、网点分布不均等问题。
2.定义
服务:指蓝队云融合CDN根据本协议向开发者提供的付费服务(未付费情况,不适用本协议)
网页/图片等小文件:指用户使用蓝队云融合CDN服务的域名下所有的.html和.jpg和.gif等网页内容的总称。
下载内容:指用户使用蓝队云融合CDN服务的域名下所有供用户下载的文件。
点播流媒体内容:指目前互联网常用的流媒体格式文件。
服务周期:以一个自然月做为一个服务周期,如果不满一个月则按一个月计算。
服务区域:中国大陆地区。
服务周期总分钟数:按照每月每周7(七)天每天24(二十四)小时计算。
失败请求:因融合CDN系统原因导致的域名返回的5XX请求和因为融合CDN服务故障导致用户正常请求未能到达融合CDN服务器端的请求视为失败请求。因融合CDN服务故障导致的用户正常请求未能到达融合CDN服务器端的失败请求,将通过故障前7天内用户域名的平均请求数计算。
有效请求:客户在蓝队云服务账号下所有融合CDN的域名加速服务,在融合CDN服务器收到的请求视为有效请求。
每5分钟错误率:每5分钟错误率=(每5分钟失败请求数/每5分钟有效请求总数)*100%
不可用时间:融合CDN在连续的10分钟或更长时间出现每5分钟错误率大于0.05%的情况,方计为不可用时间。
月度服务费用:客户在一个自然月中在蓝队云账号下融合CDN产品服务费用总额。
3.指标项
3.1服务可用性
蓝队云融合CDN保证用户购买的服务的“服务可用性”达到99.9%,即每月服务不可用时间累计小于44分钟。
服务可用性计算公式:域名服务周期内正常服务时间/域名服务周期内可服务总时间。
服务可用性按服务周期统计,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如不满一个月不计算为一个服务周期。
统计对象为某一蓝队云账户下的所有开启融合CDN服务的域名(月请求量小于100万的域名除外)。
蓝队云融合CDN服务的不可用时间不包括日常系统维护时间、由用户原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不可用时间。
3.2持久性
蓝队云融合CDN提供的是缓存服务,节点上保存的数据,按访问热度自动淘汰,不会永久保存。
3.3私密性
用户在蓝队云融合CDN服务创建的加速域名等资源,在未经用户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其他用户无法对其配置进行更改。蓝队云为用户分配最多2对AccessKeyID/SecretAccessKey密钥对,从蓝队云服务访问接口上进行权限控制和隔离,保障用户数据的私密性。
3.4可审查性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或根据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安全合规、审计或取证调查等原因的需要,在符合流程和手续完备的情况下,蓝队云可以提供用户所使用的服务的相关信息。
3.5服务资源调配能力
蓝队云融合CDN为用户提供内容分发、加速服务,并支持引入安全防护功能,保障用户源站安全。用户申请使用融合CDN服务时,不设置带宽、存储限制,根据需要,容量将实时动态扩展。随着访问量的增长,融合CDN后台的带宽、存储处理能力会自动扩展,无需用户干预,但大规模流量突增(业务突发增长大于上月计费带宽的30%或总带宽增加50Gbps以上),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蓝队云服务团队,否则将可能影响可用性,即若因此影响服务可用性的,蓝队云不承担责任。
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蓝队云融合CDN服务可提供额外30%以内(包含)上月计费带宽供客户使用,确保接入的域名可用性不会明显降低。
3.6故障恢复能力及客服保证
蓝队云融合CDN为用户提供全天候的运行维护,并以在线自助工单系统、客服电话报障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持。蓝队云具备完善的故障监控、自动告警、快速定位、快速恢复等一系列故障应急响应机制。
客服咨询电话:4006-75-4006;服务时间:7*24小时。
3.7网络接入性能
蓝队云融合CDN对用户不限制公网出口带宽,蓝队云在全国部署数百个缓存节点,保障用户的网络接入质量。
3.8服务计量准确性
蓝队云融合CDN服务具备准确、透明的计量计费系统。蓝队云融合CDN根据用户的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价格及计费模式见蓝队云官网。
4.服务赔偿条款
4.1赔偿范围
因蓝队云设备故障、设计缺陷或操作不当导致用户所购买的融合CDN服务无法正常使用,蓝队云将对不可用时间进行赔偿,但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服务不可用时间:
蓝队云预先通知用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
任何蓝队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用户的应用程序或数据信息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用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用户自行升级操作系统所引起的;
用户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用户的疏忽或由用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用户未遵循蓝队云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
不可抗力以及意外事件引起的;
其他非蓝队云原因所造成的不可用。
4.2赔偿方案
蓝队云对用户存在故障的每个域名按不可用时间进行10倍赔偿,赔付金额=发生故障的域名故障前24小时平均每分钟费用×故障不可用时间×10倍。
赔偿只针对使用融合CDN服务已产生费用的用户,以代金券的形式赔偿,不折算现金返还。
故障不可用时间=故障解决时间-故障开始时间,不可用时间按分钟计算。
如果用户没有使用到24小时,按实际使用时长计算平均每分钟费用。
赔付金额不超过客户对该故障域名所消费的费用平均值(故障当月前12个月费用折算平均值)或故障当月客户消费的月度服务费用的25%(服务不满12个月,不包含本月)。
4.3赔偿申请时限
客户可在每月第五个工作日之后对上个自然月没有达到可用性的情况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必须限于在融合CDN服务没有达到可用性的相关月份结束后两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赔偿申请将不被受理。
5. 免责声明
详见《融合CDN服务协议》中的“不可抗力与免责”相关条款内容。
6. 其他
蓝队云有权对本SLA条款作出修改。如本SLA条款有任何修改,蓝队云将提前30天以网站公示或发送邮件的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蓝队云对SLA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融合CDN服务,如您继续使用融合CDN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S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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